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华东康桥国际学校 大学入学早申请规范办法

壹、案由:

为确保学生在申请大学时条件的完善,并确保选校名单的合理性以维护本校对大学端的专业形象,特对学生「早申请」(Early Decision/ Early Action,ED/EA)进行规范。

 

贰、办法:

一、早申请名单采预审制,欲参加早申请的同学,须于该申请年度八月一日前,检附在校成绩(注一)、语言成绩 (TOEFL/IELTS)、及标化入学考试成绩(SAT/ACT)(注二),向升学辅导老师提出预申请,并回报留学辅导处主任。

 

二、学生提出预申请时,须提交在校成绩、语言成绩、及标化入学考试成绩,由委员会认可之后始得进行早申请。

 

三、未于期限前提出预申请,或标化考试成绩未达标准者,留学辅导处得不予发送早申请所需之成绩单与推荐信。

 

四、对于具备其他较强竞争力(包括但不限于竞赛、深度活动、特殊才能等)的学生,由委员会核准后,发起早申请与选校建议,不受预申请限制。

 

五、实施日期: 本案经总校长与国际部校长奉核后生效。

 

备注:

 

一、在校成绩请向教务处申请,并需7天工作时间。

二、标化入学考试成绩需提供正式成绩单之复印件,或电子页面打印本,需列有学生姓名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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